第二天一早,她与我匆匆道别。龙族的首领史矛革袭击了北方小镇,人族遭受致命打击。
此去危险丛丛,有很多话想跟她说,终于只是说了句:“答应我,活着回来。”
这一仗,打了整整四个月。龙族久居酷暑之地,因为不适应北方极寒的环境,最终被巫师合力击败,退回到南方罗刹城里。而此时,盘踞东方奸险狡猾的兽族也开始蠢蠢欲动,据说,龙族这次向人族发起进攻,就是受到它们的蛊惑。
巫师凯旋归来,人们列队欢迎,纷纷献上鲜花与掌声。我夹杂在人群中看着她,这么近,那么远,心里百般滋味。
夜晚,我们依旧相约在霍比特人酒庄见面。
“我给你带了礼物。”她神秘兮兮地说到。
“什么礼物?”我问。
“用巨龙蛋做成的小摆件,我也有一个。还有龙鳞做成的信笺。还有龙皮做成的书灯。”她说。
巨龙蛋上画了只可爱的龙猫,信笺上写着这么一句话:总得熬过无人问津的日子,才能拥抱你的诗和远方。书灯点亮那一瞬间,烛光映在身上感觉暖洋洋的。整个世界,仿佛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。
突然诗兴大发,我用手沾了沾杯中的酒,在桌子上写下一首词,题为《愁心意冷》:
古城折纸书灯,
月下陌路人生,
空闺孤影残梦。
愁心意冷,
泪洒落花袭人。
“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给我送礼物了,好感动。干嘛对我这么好?”我问到。
“因为你值得。”她说。
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我心里美滋滋的。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总会因为她的一句话,无比喜悦,或是莫名忧伤。
这天晚上,我们聊了很多话题,我从没试过在一个女孩子面前说这么多话,作为倾诉对象,我们都彼此信任着对方,甚至到了敞开心扉的地步。我很喜欢这种感觉,但却犯了大忌。我曾经说过:世上最复杂的是人脑,最多变的是感情,最难懂的是人心。
人族虽然是四大种族中最渺小,最软弱的一族,但他们能够割据一方势力,足见他们的过人之处。人族善于伪装,智商极高,喜怒不形于色,他们不轻易相信任何人,且自私自利。
如今,我撕下伪装的面具,与她真心交往,却不知是对是错。